「藝啟.說說話」 活動報名簡章
一、 活動目的
每年12月3日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以下簡稱國際身障日),為加強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之包容性,爰本年身障日以「藝啟,說說畫」的平面藝術展為主軸,邀請臺北市之身心障礙市民朋友們,以生命故事繪出的平面作品,倡導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之包容,以及願意積極融入社會的決心。期盼藉由這次身心障礙者藝術展,展現臺北這座城市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之重視、機會平等的提倡,讓臺北市成為友善、共融、宜居的城市。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 活動日期及時間
(一)網路徵選:即日起至113年8月25日(日)下午17時止
(二)線上投票:113年8月26日(一)至113年9月1日(日)
(三)培訓時間:共4次課程(最慢於113年11月5日前完成創作)
(四)藝術展期:113年11月30日(六)至113年12月6日(日)
四、 活動地點
臺北市政府市府大樓1樓中庭(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五、 參加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北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市民。
六、 活動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8月25日下午17時止。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報名者須填寫報名表單及生命故事,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才算完成報名作業。
※注意:完成報名不等同可參與藝術指導課程及展出,須實際收到主辦方「獲選通知」才可
報名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cecQyI_F9Zbks9rQqFPLlVd4MdxaemR3Qeu_6G3Unea1cPw/viewform
(三)主辦方將於113年9月2日至9月5日,以電子郵件或簡訊寄出「獲選通知」,獲選通知內容將包含參展時間、地點、報到及培訓課程相關等注意事項等。
(四)其他參賽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補充或解釋之權利。
七、 活動內容
(一)公開徵選:身心障礙者於官方網站上報名並上傳自己的生命故事,投稿截止後辦理線上網路投票,前10名為入圍者,將安排後續藝術創作指導。(如無法配合後續事宜則由接續備取遞補)
(二)藝術指導與創作:藝術導師以實體課程指導10位入圍者,並依據入圍者的生命故事進行平面藝術創作;每位入圍者需進行4次課程並個別完成一幅平面藝術作品。
(三)上課時間:113年9月18.20.21.22日(三、五、六、日)及113年9月26.28.29日(四、六、日)
(四)藝術展覽:獲選學生完成之平面藝術作品預計於113年11月30日(六)至113年12月6日(五)期間在臺北市政府市府大樓1樓中庭展出。
(五)記者會:獲選學生將於113年11月30日13時在臺北市政府市府大樓1樓中庭參加藝術展開幕記者會及頒贈參展證書。
八、 評選作業
(一) 初賽評選方式:網路投票(45%)、評審評選(55%)
(二) 投票平台:進入投票
(三) 投票日期:113年8月26日上午9時至113年9月1日下午17時
(四) 評分標準:
網路投票 |
評審評選 |
|
創作主題豐富性 (評故事的完整度、豐富度) |
20% |
25% |
最驕傲的那一刻 (故事中最引人入勝,也是自己最驕傲最具有價值的內容) |
25% |
30% |
九、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者須為實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設籍或居住臺北市之本人。如果發現冒名頂替、冒用證件或謊報居住地之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報名者之報名資格。
(二)為求徵選公平性,生命故事僅接受網路線上報名。
(三)報名獲選者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安排之導師課程及完稿時間。
(四)所有獲選者之作品,皆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重製、後製,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包含使用報名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報名資格。
(五)報名者等同於同意將個人報名資訊、肖像及平面藝術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六)活動依規定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若有其他保險需求,請自行投保。
(七)其他報名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補充或解釋之權利。
十、活動聯繫窗口
「藝啟,說說畫」藝術展活動小組,聯絡電話:02-2732-5647分機19
E-mail:gpimc06@gmail.com
※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於官網另行公布,並保有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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